這幾天發現我全身上下的行頭,都被我弟穿走了,

包括衣服、褲子、鞋子、拖鞋、包包,

(拖鞋還被嫌很臭)

其實我並不小氣,只是看他好像用的很爽,

我就LP火整個起來。

這是我大學時期常抽同學的煙所導致的報應嗎?

眼看情形不對,我馬上找他約談,

 

『不好意思,依據民法767條規定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,

得請求返還”,所以把衣服全部脫下,你自己去買!』

 

沒想到這位帥哥回我ㄧ句,

『幹麻買,用你的就好了阿!』

 

 

 

帥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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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避免災情再度擴大,我有必要直接上報中央,

沒想到老媽也回一句,你弟講得對,用你的就好了


如果本人白目繼續辯駁下去

 

 

1.你衣服那麼多讓弟弟穿一下會死嘛

2.你買衣服的錢也是我的錢

3.你弟小時候也穿你衣服長大的

 

(一定還有更多,請當過大哥大姊的版友提供,謝謝)

身為老大的悲哀莫過於此。

 

 

過幾天老媽來問我

阿牛,你確定要繼續考試不要出去賺錢找工作嘛!!

 

 

『幹麻賺,花妳的就好了阿!』

 

 

 

79.JPG

 

 

 

今天早上一起來就看到老弟站在床前對著我說,

『ㄟ 你的刮鬍刀勒!!!』



PS: 如果大哥大姐们忘記買過哪些衣服,或是想找找不到,可以從弟妹中的相簿找到線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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