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這幾天發現我全身上下的行頭,都被我弟穿走了,
包括衣服、褲子、鞋子、拖鞋、包包,
(拖鞋還被嫌很臭)
其實我並不小氣,只是看他好像用的很爽,
我就LP火整個起來。
這是我大學時期常抽同學的煙所導致的報應嗎?
眼看情形不對,我馬上找他約談,
『不好意思,依據民法767條規定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,
得請求返還”,所以把衣服全部脫下,你自己去買!』
沒想到這位帥哥回我ㄧ句,
『幹麻買,用你的就好了阿!』
帥呆了
為了避免災情再度擴大,我有必要直接上報中央,
沒想到老媽也回一句,你弟講得對,用你的就好了
如果本人白目繼續辯駁下去
1.你衣服那麼多讓弟弟穿一下會死嘛
2.你買衣服的錢也是我的錢
3.你弟小時候也穿你衣服長大的
(一定還有更多,請當過大哥大姊的版友提供,謝謝)
身為老大的悲哀莫過於此。
過幾天老媽來問我
阿牛,你確定要繼續考試不要出去賺錢找工作嘛!!
『幹麻賺,花妳的就好了阿!』
今天早上一起來就看到老弟站在床前對著我說,
『ㄟ 你的刮鬍刀勒!!!』
PS: 如果大哥大姐们忘記買過哪些衣服,或是想找找不到,可以從弟妹中的相簿找到線索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